(延長收件至5/6(五))【企業加速器先行計畫】申請須知公告(4/8更新)

依據及目的

經濟部中小企業處(以下簡稱本處)為鼓勵大企業投入創育體系生態鏈、引動民間資金投資新創,同時扶植新創技術出海加速成長,故規劃透過引導大企業自主成立(企業創投)或與中小企業創育機構協作成立企業加速器,特依據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補(捐)助中小企業創育機構作業要點」(附件1)推動本計畫,期藉以協助新創企業對接大企業資金、資源鏈結、國內外市場商機及服務應用落地,加速其規模化發展,並催化新創產業投資及衍生商機;同時,大企業亦可藉此洞察企業內部需求,對接新創企業技術、人才,進而帶動企業外部創新成長動能與創新轉型新思維。

申請應備資料與收件

  1. 申請公文(受文單位:中國文化大學)。
  2. 計畫申請書(附件6)一式5份(請依規定格式撰寫),並將完整申請文件同步以郵件方式寄至下列信箱: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
  3. 申請單位須檢附公司登記、最近一年之「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」(新創未滿一年之公司以最近1期「營業稅申報書」替代)、最近一期「營利事業無欠稅證明」及「廠商信用證明」(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)、「公司淨值(股東權益)」及「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」等影本各1份。
  4. 如為聯合申請者,需檢附「聯合申請協議書」(附件5),並載明雙方單位之權利義務。
  5. 收件方式:自公告日起至111年5月6日止,以郵戳為憑送至「企業加速器先行計畫辦公室」(中國文化大學大新館創新育成部-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1樓)。
  6. 申請資料補件:由計畫辦公室完成資格審查後,如有需補件事項,申請單位應於計畫辦公室通知期限內補正並提交相關文件,逾期未完成補件或補件資料不符規定者,視同自動放棄,將列為資格不符。另申請計畫所提之所有資料,均不予退還。

資料下載

111年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育機構補助計畫申請計畫書

主辦單位: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標誌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

承辦單位:中國文化大學標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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